保险监管重拳打击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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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6 11:01:35】

(原标题:保险监管重拳打击违规行为)

今年以来,安徽保监局对保险违规行为重拳出击,对涉事保险机构作出处罚,并对外公布处罚结果。从公布的罚单来看,违规经营成为保险市场的 “重灾区”。

销售误导仍是“顽症”。 2015年,阳光人寿淮南中支自行制作阳光人寿金祥裕终身寿险、阳光人寿金娃娃少儿两全保险B款宣传PPT,并在产品说明会上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进行对比,仅使用中、高两档演示预期收益,且未注明预期收益是不确定的。该公司总经理李某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安徽保监局决定对阳光人寿淮南中支罚款20万元,对李某警告并罚款2万元。

对销售人员监管不到位。平安人寿安徽分公司业务员的误导行为“跨越”了17年,直到2014年才被巢湖市民龙某某发现。他回忆说:“早年买了一款名为‘少儿终身平安保险’,被平安人寿的业务员掉包成另外一款产品,后来经媒体曝光,平安人寿才终于迫于压力赔付损失。 ”

当前,保险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违规行为也出现了新现象。少数保险机构通过虚假投保,利用保险的担保功能,从事质押担保融资。安徽保监局对中国人民人寿阜阳中支涉嫌违法经营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经查,2011年8月至2014年8月,人民人寿阜阳中支利用阜阳市某协会在该公司的退保资金,多次以公司业务员及其亲属名义虚假投保、退保,虚增保险业务。其中2013年6月至2014年1月期间,该中支将部分虚假投保的保单进行质押贷款,用于发展业务。该公司时任总经理唐某、王某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保险法》相关的规定,该局决定对人民人寿阜阳中支罚款20万元,对王某警告并罚款4万元。

“您好!我是xx人寿公司的寿险顾问,请问您现在方便接电话吗……”电话销售成本较低,已经成为当前保险机构重要的销售渠道之一,但是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今年安徽保监局对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涉嫌违法经营一案审理终结。经查,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在2014年电销业务保单中存在欺骗投保人或向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的情形。该公司时任电话销售中心总经理汪某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该局依法决定对该公司罚款15万元,对汪某警告并罚款2万元。

今年以来,我省保险业强化风险排查和责任落实。“‘合规’要成为今年监管的重点工作。”安徽保监局局长张辉烨在全省保险监管情况通报会上说,开展风险防控机制有效性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保险机构,严肃追究高管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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