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交警叫去帮忙救援,车毁人残反成事故“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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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8 22:00:03】

  侯道新:一个农民货车司机的人生悲剧

  五年多时间过去了,56岁诚实、本分的广西农民货车司机侯道新被大爆炸事故烧伤已致残的伤口虽已愈合,但伤痕就此留下,难以磨灭,就像这场事故留给他的心理阴影一样,成为他心中永远的痛。他至今没有弄明白,自己作为事故救援者,弄得车毁人残,本身就是受害者,没有获得赔偿不说,为何还要承受两年多的牢狱之灾?他不懂,至今不懂。

  一场因身份特殊的管理者违规、乱作为导致的二次事故

  2011年6月14日凌晨,一辆装载烟花爆竹生产原材料及生产机械的江西牌照大货车从江西宜春往广西方向行驶,欲将货物送至广西合浦县交付收货主。14日6时50分许,该辆大货车在泉南高速柳南段来宾市境内发生追尾事故,江西籍大货车车头陷进一辆广西籍挂车货箱,导致两名司乘人员当场死亡。

  6月14日,因经营的货车年检到期,侯道新带上七千多元钱和聘用的司机罗桂福开车前往南宁市车辆管理所进行年检,当车辆行驶至桂海高速公路准备驶入宾阳段入口时,侯道新接到桂海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四大队事故施救队负责人的电话,称他们辖区段发生一起满载五金百货的大货车追尾事故,已造成交通大堵塞,请求侯道新帮忙救援。该负责人还说肇事车上的“五金百货”有三十多吨,必须要侯道新这种五轴大卡车才能转装完,请求一定先帮忙救灾。侯道新当时心想跑运输谋生的,谁都有落难遇险之时,出于职业本能,他甘愿车辆超期年审被罚款,答应先帮忙救灾。

  因当时正下着雨,该负责人又补充强调说,肇事车装的是五金百货、纸箱、编织袋什么都有,不能淋湿,一定要带好蓬布。侯道新便随司机开车返回家取蓬布,按该负责人指示把车开到他们的停车场接该负责人临时聘请的10位农民工迅速赶往高速公路事故现场。

  到达现场后,侯道新和司机听从上述负责人的指挥把车对好后,由该负责人指挥那些农民工把肇事车上的所谓的“五金百货”转装到他的车上。时值中午,雨后的太阳相当火辣,侯道新便和司机到路边树下休息等候。下午大约3时许,该负责人走过来对侯道新说货已转装好,让他先运回他们的事故停车场,那里有人管理。

  大约下午5点左右,侯道新和司机安全把货物和那些农民工送到该停车场。侯道新和司机听从管理员指挥把车倒到棚里去,之后管理员便指挥那些农民工卸车,当货物即将卸完之时,所谓的“五金百货”在那些农民工的野蛮搬卸中,发生大爆炸,瞬间酿成了停放在该停车场20多部车被毁、8人被炸死体无全尸6人重伤的广西宾阳6.14惨案。在远离十多米等候卸车的侯道新也未能幸免,手、脚、背部、头部被爆炸产生的火焰烧成重伤,靠借贷为主花三十多万元刚买来营运几个月的大货车也毁之一炬,全家老小唯一赖以生存的大卡车被烧成废铁,放在驾驶室内用作年审车辆的七千多元现金和十多本证件等也成了灰烬。

  事故发生后,当地官方调查组的结论是:事故原因是货物安全转运达该大队设立的事故专用停车场后装卸人员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爆炸;间接原因是货车司机和装卸人员缺乏资质;参加事故处置的民警和协警未严格遵照相关法规,危化物品必须由有资质的特殊单位处理,且未作任何交代的情况下全部撤离现场,造成易燃易爆货物现场监管缺失,才直接导致二次惨剧发生。

  救援者无辜成了“替罪羊”

  侯道新万万没想到因故车毁人残,不但没有得到灭顶之灾的一丁点赔偿却遭受一场牢狱之灾。

  因伤住院治疗一个多月从医院回家后,因条件有限没钱输液,侯道新每天都是抹点烧伤膏和服些消炎药来治疗病情,伤口因此发生溃烂,双脚和双手肘甚至露出筋骨,流出脓血,为了保老命,他决定自己出钱到当地医院继续住院治疗。

  2011年9月2日,因家里的农活大忙,家人抽不出时间,遍体伤痛的侯道新只得一瘸一拐乘车去黎塘镇农行取出家里仅有的留作农作物投资的六千元钱作为住院治疗费用。当天上午10时许,从银行出来的侯道新在赶往医院途中接到宾阳县检察院自称姓陈的检察官打来电话,称想找他了解一下“6.14”案发经过。侯道新说自己在去往医院的路上,该检察官说不会耽误多少时间,叫他先到派出所把经过说一下。侯道新决定先把事因的经过讲清楚,下午再去医院治疗。

  赶到派出所时,已在此等候的那位检察官在自我介绍后,开始核实侯道新的身份,之后便拿出纸和笔开始记录。大约中午1点多,该检察官问了最后一句:“你懂得那些货物中有危险物品吗?”侯道新说不懂,该检察官说不用害怕,案件与你们无关的,交警那边什么都交代清楚了,之后便把纸和笔递给侯道新签字。

  签完字后,因伤痛难忍,侯道新艰难地慢慢站起来准备去医院,这时突然一个警察进来拦住了他,称他被捕了。侯道新如五雷轰顶,差点晕倒。

  此后,侯道新被法院判刑,直到2014年3月1日“刑满释放”。

  在此,侯道新由衷质问权威五部门组成的该事件联合调查组当年12月29日才得出结论。结论只建议侯道新交由运输部门作行政处罚,但侯道新在当年9月2日便被办案者投了监狱,如此“早产”办案怎作解释?

  迟来的正义残缺不堪

  含冤出狱后,侯道新悲愤交加,他开始据理讨公道,向当地县、市公、检、法、纪委、信访遂级至广西区公、检、法、纪委、信访。结果遭遇层层踢皮球,一拖就是几年多,理由如同一辙:没有新证据不予立案便不了了之。

  直至2014年中纪委巡视组进驻广西后,案件才迎来转机。当年9月23日下午,已走投无路的侯道新加入了找中纪委巡视组申冤的大军队伍,在苦等三日后,9月25日下午他终能当面向巡视组同志陈述冤情,并呈交了事件相关材料。此后,当地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交警总队的相关领导先后找他谈话,但问题最终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2014年年末,当年惨案发生后已调往别处高升的祝必勇副大队长才被立案调查,侯道新有权质问为什么多年后,迫于中纪委巡视组的震慑下祝必勇才归案?其中隐藏着多少不可告人的秘密?2015年12月21下午3点,在宾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祝必勇一案,祝必勇承认他带队出警得知肇事车上装的是危险物品时,已报告给该大队的大队长、主管事故的副大队长以及支队主管领导,但他们都没有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规,履行各自应有职责、该担何责?

  如今,惨案发生五年多了,侯道新因救灾车毁人残,没有获赔一分钱,且已上访无门申诉无果,一家人的生计因故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他至今想不明白,自己明明是高速公路上发生危难事件之时,被警方叫去帮忙救援,究竟犯了什么罪?这个世道还有王法吗?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个彻底的大悲剧,而这悲剧的背后是一个大大的罪恶,世道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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