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不过户,出了事卖主“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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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1 21:01:17】

□牡丹晚报记者 武 霈
   曹县一面包车交易10年未过户,卖方成了“冤大头”。此事经牡丹晚报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近日,牡丹晚报陆续接到两条此类线索,皆因二手车交易过程中未办理过户手续所致。车辆未过户出现事故或违章由谁负责?此类事件该如何解决?牡丹晚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家住曹县魏湾镇的刘先生昨日告诉牡丹晚报记者,2009年,他购买了一辆机动三轮车,驾驶三年后转手,因为对车辆驾管业务不熟悉,贪图方便,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转让给第二任买主。5年来,该三轮车多次转手,最后卖到现在的车主孙先生手中。
   “目前,这辆三轮车长期脱审。因为它还在我名下,一旦这辆车出现事故或有交通违法行为,作为车辆登记人,我将承担责任,而且这辆三轮车已经超出了报废年限。”刘先生说。
   对于刘先生的说法,孙先生感到十分委屈。“我购买这辆三轮车才一年多,因为购买时没有手续,不知道它已经到了报废年限,而且我又花了一笔钱来维修,现在让我申请报废,太亏了。”孙先生说。
   与刘先生、孙先生相似,市民周先生也遇到同样的麻烦。
   昨日,周先生告诉牡丹晚报记者,2007年,他购买了一辆9座以下的小型轿车,同样是中途转手没有办理手续。多年来,该轿车几经转手,已经找不到现在的车主。
   “最近,我打算购买新车,才发现这辆轿车一直在我名下,长期脱审,还有不少违章记录。这些责任不仅都算在我‘头上’,而且购买新车无法上牌照,我十分着急。”周先生说。
   随后,牡丹晚报记者就这两起事件咨询了菏泽市车管所。据介绍,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必须到当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交易手续,再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没有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的,双方交易不具备法律效力,车辆产权也不转移;严格来说,未过户车辆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保护的,这样看来,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车交易,对交易双方都存在隐患。
   在责任方面,一旦机动车发生交通肇事后,卖车人就有可能充当冤大头,无辜承担赔偿责任,付出一定代价。而买方,虽然拥有了二手车辆,但产权未转移到自己名下,机动车在法律上不归买方所有,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很可能被认定为黑户,而且如果卖车人后悔,车辆也可能被收回。
   据市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二手车交易未过户现象十分普遍,也产生很多纠纷,非常棘手。因为买卖双方不遵守车辆交易的规章制度,导致的恶果难以解决。针对第一起事件,建议刘、孙二人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刘先生可以申请强制追回;而第二起事件,因为周先生找不到现任车主,建议报警追回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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