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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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测试:会计政策变更

时间:2019年08月12日 17:42:17 中财网

原标题:东华测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东华测试: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19-032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8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
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于印发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
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
通知》(财会〔2017〕9 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
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
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自2019 年6月10 日起施行(以下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准则”)。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 (财会〔2019〕9 号) ,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施行(以下称“债务重组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
则及新的报表格式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
会计政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
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两个项目;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
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
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
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


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的金额。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
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
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
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
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对于公司没有重大
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预计
没有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
则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会计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
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
则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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