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副局长亲自出马 街头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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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7 13:40:43】

  市公安局领导上路执勤

  对行人不走人行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

东莞市公安局副局长亲自出马 街头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沛雄上路劝导市民文明出行。

  昨天早上7时30分,南城辖区的玉兰大剧院路口和鸿福路口人流密集,执勤交警联合交通志愿者一如既往地在路口疏导指挥着过往的车流和人流。而与以往不同的是,交警中多了一些“新面孔”——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沛雄、交警支队政委石松江和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满球以及相关科室、大队领导也一同参与了路口执勤。

  刘沛雄、石松江一行向辖区交警大队了解路口相关交通设施情况后,随即分布在路口的几个方向,参与到路口执勤劝导工作当中,对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并耐心地向市民作出解释。当遇到非机动车过马路时不下车推行的市民时,刘沛雄提醒道:“为了您的安全,过马路请下车推行。”并及时递上宣传单张。

  据介绍,类似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以及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法处罚款10元;针对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或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交警部门可依法处罚款20元;对于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可处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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