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阅读:

【2017-05-20 19:00:10】

Level2

新浪财经App:直播上线 博主一对一指导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7-063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体育"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5月1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7-064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体育IP运营水平,经公司总经理刘晓亮先生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姚振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拟聘任副总经理姚振彦先生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深交所、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同意公司聘任姚振彦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姚振彦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姚振彦先生简历

姚振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月出生,上海体育学院新闻系体育新闻专业毕业学士文学位,目前在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97年7月至2001年11月,任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体育频道记者和编辑;2001年11月至2004年4月,任上海中远三林足球俱乐部市场总监及办公室主任;2004年6月至2006年8月,任北京众辉国际体育管理有限公司事业发展部总监;2006年8月至2007年8月,任苏州趣普仕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任北京神州星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山东体育文化分公司之北京分支机构,主要业务青少年足球和赛事运营)副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6年12月,任北京欧迅体育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姚振彦先生具有丰富的赛事运营、体育营销、规划设计等经验与资源,主持了包括国际系列足球友谊赛(曼联、拜仁、皇马、巴萨)、国际田联钻石联赛上海站、WBC成都世界拳王挑战赛、成都网球系列赛事(ITF、ATP)、WTA广州公开赛、贵州黔东南超100公里马拉松、太湖长兴半程马拉松、大连国际马拉松、都江堰双遗马拉松、建德新安江C9龙舟赛等;参与制定湖南省、成都市、杭州市、常德市、黔东南州、长兴县等城市体育营销方案;参与制定山东鲁能泰山、新疆天山雪豹、河南建业、上海申鑫、大连一方、长春亚泰、重庆力帆等多家职业足球俱乐部整体体育营销计划;参与编撰中国足球协会商务发展方案、中国足球职业联盟整体设计方案、中国篮球联赛NBL整体设计方案等。

经核查,姚振彦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上一篇:写在“CUBA疯狂五月”开始前:打造中国校园体育新生态 下一篇:央视体育新闻主持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