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人后顾之忧如何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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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2 21:01:09】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 林 喆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王敬波

  《法制日报》记者杜 晓

  对话动机

  1月14日,一则网友的实名举报帖出现在知名论坛,帖文称“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水利局副局长张健酒后调戏妇女,暴打服务员”。帖子发出后引起武陵区主要领导的重视,目前,涉事的副局长张健被免职。

  十八大之后,各种举报信息进入社会公众视野,其中一些实名举报的热点事件,其处理速度之快、反腐力度之大为过去所罕见,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事实上,在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北京召开的2012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纪检监察机关就再度提倡实名举报,并表示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各有哪些利弊?提倡实名举报,如何提高举报人的安全感?《法制日报》记者与有关专家就这些问题展开了对话。

  □对话

  实名举报减少误伤

  记者: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北京召开的2012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透露,2012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继续保持了强劲势头,查办案件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案件来源渠道不断拓宽,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12388举报电话等渠道,检举、控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

  针对举报信息较多的现状,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对于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及时回复”。这有哪些积极意义?

  林喆:无论是对于举报者还是被举报者,实名举报都意味着必须承担更多的责任。因此,实名举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误伤。

  鼓励采用实名举报的方式,那么对于举报者来说就多了一个约束,需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不可以胡说八道,甚至是造谣。如果一旦有人因为举报受到了误伤,实名举报也可以追溯出造谣者,让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误伤,特别是可以减少那种故意针对被举报者所造成的伤害。

  王敬波:提倡实名举报,肯定了公民的举报权,这个宪法也是有规定的。实名举报无疑是一种负责任的举报方式,因为举报人必须对举报情况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对举报人以及整个社会负责任。提出实名举报“优先回复”正是鼓励采取这样的举报方式。

  记者:与实名举报相对的是匿名举报,这样一种举报方式,是否存在着一些缺陷?

  林喆:匿名举报人不必使用真实姓名,也不用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使用这种方式的举报人,大都因为害怕打击报复,或对举报内容可靠度没太大把握,也有极个别人意在诬告、陷害他人。实际操作中,因匿名举报的内容大多比较笼统,很多检举往往不了了之。有关部门因此开始鼓励实名举报。互联网发展起来之后,一些举报人开始在检举网站上进行实名举报,更加快捷,同时也让实名举报的形式渐渐被公众所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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