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事实真相粉碎网络谣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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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9 08:25:37】

所谓网络谣言,是指那些通过网络介质(如邮箱、聊天软件、社交网站、公共论坛等)所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的信息。同传统谣言相比,网络谣言的本质虽未变异,却具有传播和反馈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传播路径复杂、控制疏导困难和社会危害严重等新特点。尤其是在突发性社会事件中,网络谣言的传播极易引发群众的负面情绪与恐慌心理,扰乱社会秩序。

在新的传播条件下,由于存在“两个社会舆论场”,即主流媒体舆论场和基于互联网的“民间舆论场”,而且在社交媒体时代,两者的张力越来越大,主流媒体的舆论影响空间甚至不断被挤压,①1导致传统媒体的信息发布往往落后于网络信息的生产传播速度,因此,民间造谣和官方辟谣的“竞赛”在不断上演。

虽然主流媒体的辟谣速度通常落后于谣言在网络空间的生产速度,但主流媒体依旧能够后发制人,凭借专业报道、事实呈现和权威话语,打击网络谣言的传播。“秦火火”案的系列报道也可以表明,互联网时代的主流媒体在设置公众议程、引导主流舆论和维护正确的价值观等方面依旧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与网络谣言的博弈,主流媒体在以下六个方面扮演着“谣言粉碎机”和“社会安全阀”的角色。

(一)第一时间报道事实真相,跑赢谣言“发酵”速度

谣言是与真相相对的,从本质上讲,其信息具有模糊性,真伪在其扩散时难以确认。

当谣言与网络等新媒体“相遇”,网络媒体所具有的开放性、匿名性、交互性、去中心性等传播特征为谣言的生产与传播提供了分散的传播主体、丰富的传播渠道(网站与自媒体等)和大范围的传播对象(规模庞大的网络用户),这为网络谣言的产生与扩散提供了“便利”。一旦谣言内容被“注入”这一传播机制中,谣言便迅疾传播开来。阻断网络谣言的传播,首先需要从“入口”切入,向网络传播环境中“注入”真相,稀释、对冲网络谣言。而提供真相,正是以“内容为王”的传统媒体的优势。

传统媒体报道为什么要和网络谣言展开赛跑?这是因为,公众的注意力是有限的,对外界议题的关注程度是此消彼长、零和竞争的过程。主流媒体和民间舆论都在同一场域中争夺公众的注意力,而谣言的制造则往往只需要“鼠标一点,信口雌黄”。这意味着在舆情应对中,媒体报道必须要坚持“第一时间”原则。这一原则不仅仅与新闻报道中的“时效性”“重要性”等基本要求相互呼应,而且是遭遇危机的主体占据权威信息源和挤压谣言生存传播空间的重要体现。

(二)主动设置议程,引导公共舆论,发出主流媒体的强劲声音

网络传播是基于人际关系链的传播形式。在复杂的网络舆论场中,很多舆情事件都属于“复合型议程设置”。网络“大V”在舆情的形成、发酵、扩散和走向中扮演了“意见领袖”的角色,是网络谣言传播的重要节点,而“海量的普通网民成为网络舆论和社会舆论发酵的最重要基础”。①1

微博中的意见领袖具有博文原创率高、话题参与度高和议程设置能力强的特征,意见领袖带来信息传播的裂变效应,往往成为舆情的引爆点。中国社科院的一项调查显示,从2011年到2012年间的30起微博热点事件中,转发量超过500次的帖子只有7 584条,其中近七成是由305 个用户所发布的,由此可见网络“大V”基本主导了网络舆论。

然而,意见领袖发布和转发微博的行为混杂着表演性和非理性的一面,也往往是比较随意和草率的。网络推手“秦火火”的谣言微博之所以能够获得广泛的转发和阅读,恰恰是因为他已经通过个人炒作和发布煽动性谣言成为“意见领袖”,正如有网民称“秦火火”为“水军首领”。另外,不少网络“大V”在谣言传播中,发挥着强大的“中介”和“桥梁”能量,成为“秦火火”的传声筒和扩音器。“秦火火”等有一句“名言”:“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网络“大谣”们通过随时出炉的新鲜谣言不断吸引公众眼球,转移公众视线,使自身微博保持很高的曝光度,从而持续占领公众议程。

面对负面舆论不断扩散的严峻态势,主流媒体需要主动设置议程,主动抛出问题和积极应对热点话题,“引爆”舆论和“泄压”,引领公众理性思考和广泛参与。在此次“秦火火”案的报道中,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在议程设置上具有阶段性、持续性和递进性的特征。这体现为,当秦、杨被抓后,各家媒体迅即对“秦火火”等被抓捕原因和涉嫌罪行等进行报道,揭露其犯罪事实;紧接着,主流媒体对“秦火火”的造谣手段、动机和危害进行深入报道,充分揭露其造谣心理,进行原因阐释层面的议程设置;最后,深入报道政府、专家和公众等在本次打击网络谣言中的立场、措施和言论,引起公众的深入思考和广泛讨论,引出网民在网络空间里应该具有的责任、道德和法律意识。

从以上分析中可见,在本次打击网络谣言的系列报道中,主流媒体在事实和观点层面同时展开议程设置,层层推进深入,有效地引导了公共舆论,彰显了主流媒体的影响力。

(三)客观、全面、深入地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呈现完整清晰的事实和逻辑链条

实事求是,把真实视为新闻的生命,这既是打造媒体公信力的基本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基本理念。

在此次打击网络谣言系列报道中,记者通过大量引用秦志晖、杨秀宇等“大谣”的自我陈述,通过丰富的故事和细节向公众揭示了网络“大谣”们造谣和传谣的行为特征与心理,还原造谣者的心理动机,使公众能够通过对事实的深入了解,进而形成理性认识。例如,在人民日报的报道《“秦火火”供述惯用伎俩:网络谣言如此炮制》一文中,记者将其造谣手段总结为“夸大事实,添油加醋”;“捕风捉影,无中生有”;“肯定式质疑,求辟谣式传谣”,并引用其自述作为直接证据。通过对“大V”捏造事实、歪曲舆论等手段的呈现和评介,主流新闻媒体不仅揭示出这一网络谣言案件中“大V”的行为方式和传播模式,更引导人们正确理解社会舆论形成的正常过程。

让民众认清谣言的真相和造谣者的真实面目,主流媒体就必须打造真实、完整和深入的事实逻辑链条,以此呈现谣言生存传播机制和谣言发布者的造谣动因。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凯斯·桑斯坦也指出,仅靠传播者的道德自律来消除谣言是不可能实现的,最根本的方法在于摸清谣言散布者的心理机制和谣言的传播机制,并辅之以法律监管和文化、社会规范的手段,才能在源头上减少谣言的力量和危害。新闻通讯《网络谣言因何而生?》一文从造谣者心理、谣言传播机制、防范与制止谣言的法律和社会治理等角度对“秦火火”案背后的网络推手问题进行了深度报道,详细阐释了谣言的传播渠道和治理等问题,呼应了这一学术论断。

(四)多媒体、多渠道、多形态地展开立体化报道,满足不同群体的多元需求

在此次打击网络谣言的报道中,各级各类媒体在短时间内同时发声,展开多媒体和多形式的报道。从媒体类型上而言,从中央媒体到地方媒体,从传统媒体到新型媒体,在打击网络谣言和净化网络空间的报道中都有集中、深入和活跃的表现。从传播平台上而言,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社交媒体等多种平台;从新闻体裁上来说,包括消息、通讯、评论等多种体裁;在表现形式上,有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不同类型的媒体密切配合,实现了新闻报道“线上”与“线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实时互动,是利用网络传播路径进行互动式舆论的成功实践。

主流媒体还结合本身运营的网站和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对事件进行持续的报道和传播。主流媒体通过利用图片、长微博和视频等多媒体表现方式对“秦火火”案进行立体化报道和解读,成为其他媒体的新闻议程和事件演变的重要力量。通过不同类型媒体间的联动,可以发挥不同媒体的优势,交叉互补,从而扩大了传播的深度、速度和广度,形成打击网络谣言、扶正社会风气的舆论合力。

(五)用群众语言吸引群众参与,用网络语言与网民对话

在思想宣传和具体的政治工作中,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善于用普通百姓喜闻乐见的语言来吸引群众和动员群众。比如,毛泽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邓小平“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习近平的“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等语言接近百姓日常用语,形象生动,朗朗上口,易于传播。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语言是网民在互联网中进行信息传播和社会交往时所使用的民间语言和群众语言。网络语言的形式多种多样,大都生动、直白、诙谐、形象,是网民自发的和创造性的表达,比如“范跑跑”“驴友”“给力”等。甚至“秦火火”这一名字也是秦志晖的网络化表达,给广大网民留下了深刻印象。

在此次打击网络谣言系列报道中,记者善于将深奥的“谣言”机制和枯燥的法律问题用极为生活化的语言呈现出来。在《透视“打击网络谣言第一案”》《网络谣言因何而生?》等报道中,记者分别使用了“这把‘火’灭得对”“该给‘秦火火们’灭灭火了”等语句,将案件的处理结果转化为朗朗上口的生活语言;在报道网络“大谣”如何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时,记者则采用了“看网络推手如何‘忽悠’”“张冠李戴”“捕风捉影”“添油加醋”等成语,让复杂的谣言治理问题变得通俗易懂。这类报道方式不仅更加容易被人们理解和记忆,而且其谐音、谐意的特征也更适合网络平台,尤其是网络社交平台求新求异、重趣味性、重易读性的传播模式和交互方式。如“谣翻了自己”“火一把”等网络用语在微博等平台上得到了大量的评论和转发,充分拉近了报道与读者之间的距离。

(六)建设开放、互动的舆论平台,凝聚社会共识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新闻报道的首要职责,也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基本要求。但新闻报道的最终目的并不止于此,而是在此基础上建构社会共识。这一过程需要将纷繁复杂的意见和分散不一的言论在公共空间内进行充分的交流、互动、表达、讨论,甚至争论,从而形成社会主流共识。然而,网络空间并非理想的公共空间,而是充斥着“秦火火”之类散布谣言、混淆视听、传播负能量的网络推手。他们以意见表达者的姿态进入公共空间,却在网络匿名性的遮蔽下,严重干预和扰乱了公共空间的意见表达秩序,从而打破了共识的自然形成。

相比之下,在对此次“打击网络谣言第一案”的报道中,主流媒体以更为积极主动的姿态开放媒体平台,并以此为介质,将实名制的“公民”而非匿名性的“网民”引入公共空间,以媒体的力量促成公民身份对社会话题的公开对话,进而推动社会共识的形成,这在不少媒体的相关报道中得以体现。例如,在“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中,邀请了企业家、教师、警察、网站编辑等“大V”,同时也邀请了普通网民进行自由对话与交流。围绕着“网络名人的社会责任”这个核心,论坛嘉宾对“什么是网络名人?”“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还是个人空间?”“在网络上发表的信息是代表个人还是代表个人背后的组织、群体?”“如何处理网络平台上未经证实的信息?”以及“如何利用‘大V’的社会影响力去传播正能量?”等问题进行探讨。在近40分钟的问答、补充、反驳、批评与自我批评过程中,来自社会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意见的公民逐步达成共识,形成了被网民广泛认可与支持的“七条底线”。这“七条底线”是:1. 法律法规底线;2. 社会主义制度底线;3. 国家利益底线;4. 公民合法权益底线;5. 社会公共秩序底线;6. 道德风尚底线;7. 信息真实性底线。

最后,通过对打击网络谣言系列报道的分析也可以看出,谣言兴起于网络,却往往在传统主流媒体发声后逐渐消退。这是因为,传统主流媒体因其权威性和影响力而受到公众的普遍信赖。主流媒体通过及时传播真实、全面的信息,能够在疏导网络谣言中大有作为。通过分析打击网络谣言的相关媒体报道,我们同时发现,社会环境和舆情态势对主流媒体在新闻业务、新闻伦理、社会责任和传播平台建设四个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面对谣言,在真相不明、众说纷纭时,主流媒体要发挥“定海神针”的关键作用。作为负责任的主流媒体,切忌简单迎合网络舆论,在真相不明时表态站队,而应该理性思考、展开调查,以事实链条回应碎片化的网络信息。

第二,主流媒体应更高质量地践行职业精神,提供客观、深入、全面、准确的报道,树立更高的社会可信度和美誉度,这是主流媒体应有的行业之道,也是主流媒体发挥疏导网络谣言作用的基础。

第三,面对网络谣言,主流媒体需要立足事实,敢于评论,主动发声。主流媒体在面对网络谣言时,不仅需要尽可能地提供事实,而且需要积极发表评论,主动发声,与网络谣言进行“竞争”,发挥主流媒体和正确观点的影响力。当然,主流媒体在发表言论时,需要基于事实,保证言论的理性。

第四,主流媒体需要利用好自身开办的新媒体平台,生产多样化的内容吸引公众,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主流媒体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增强内容的可读性和可视化效果,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在此基础上,吸引公众广泛参与和进行互动,搭建好官方和民间的沟通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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