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实的流变与真相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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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3 11:42:45】

  在“后真相”语境中,事实似乎变得不重要,受众只关心“感觉像是真的”,这种将情绪置于真相之前的做法让很多人感到担忧。事实的选择和真相的界定变得模糊起来,什么是事实,事实是否重要,判断事实的标准是什么,怎样界定事实真相等,成为新闻学界和业界共同关注的问题。

  人们对事实概念的认知经历了几个世纪的发展,聚焦到新闻事实本身,其标准也在不同的历史条件和媒体环境下表现出不同的视角。在经典事实、数据事实和智能化媒体阶段,分别表现为真实性把关、数据驱动和算法偏向。尤其是当前新闻业务的融合程度更高,流通和传播的平台更多样化,多重技术的运用更增加了新闻事实的辨别难度和复杂系数。如何规范事实选择的流程并澄清事实真相,成为当前主流媒体和社交媒体需要面对和解决的迫切问题。

  经典事实阶段以真实为准则

  新闻事实的第一属性即真实,也就是新闻报道客观地反映事实原貌。在经典事实阶段,新闻事实的标准通常是一致化、无差异的。在新闻的写作和报道过程中,最常用的衡量标准即核实认定和权威认证。

  核实认定即记者到达新闻现场,对事实本身进行真假鉴别和新闻价值的衡量。这个阶段的关键环节是“核实”,新闻记者的工作就是要“核实、核实、再核实”。记者在写作和报道新闻之前,必须保证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在事发现场所获取的一手资料,在满足新闻价值要素的前提下,才可以进入到采访和写作的环节。记者的本职即以公正、客观的职业眼光对现场情况进行反复了解和多方验证,保证确有其事。

  权威认证即由权威机构、权威人士和专家对事实的验证和确认,这个环节通常涉及重大突发事件或专业性较强的事实。记者的认识能力和综合知识有限,需要借助权威机构的规范程序获得认证。与此同时,当新闻事件的发生触及多方利益时,权威部门也能够作为中介力量,避免事件的利益相关方卷入事件本身而歪曲事实。即使是权威机构的认证,也需要多方力量参与才能保证事实判断的准确性。

  数据事实阶段以数据为支撑

  各行业包括新闻业都在实现数据化,这是当下新闻从业者面临的显著情境,新闻的整个生产流程都有大数据的参与。数据新闻的生产不仅可以从历史材料中挖掘新角度,也可以将当前的新闻以数据列表和动态视图的形式展示,同时根据数据模型及其变化报道预测性新闻,“大数据的事实”成为事实的一种新型方式,数据化开启了新闻报道的新模式。

  首先,从数据新闻的形式可以看出,数据新闻是靠数据驱动的新闻,是对新闻事件、现象的相关表达或支持性材料。数据本身不等于数字,单纯的数据不能构成新闻事实,当数据构成对新闻事件的描述、分析或说明的时候,则成了新闻事实的一部分。新闻传播学者陈昌凤指出,数据本身并不具备多大的新闻价值,有时带有片面性和欺骗性,需要记者从纷繁复杂的数据、报道中寻找灵感,去发现其中的意义,发掘新闻的深层或新鲜的价值。数据新闻或新闻的数据化,在判断事实过程中仅仅丰富了事实表述的形式,或是将复杂事实以清晰的逻辑思路呈现出来,作为“把关人”的记者编辑仍起着决定作用。

  其次,从数据新闻的思维模式分析,其生产流程包括选择数据样本、分析相关关系、生成模型或图示。而传统新闻生产对事实的挖掘建立在新闻敏感的基础上,也就是所谓的“新闻眼”,在事实满足新闻价值的同时,记者会通过增加细节和丰富故事性来增强报道效果。而数据新闻在发布之前,样本的选择过程已经包含对事实的过滤和用户体验的调查。二者的对比说明,数据事实阶段的认证标准减弱了新闻敏感度,更多考虑了用户兴趣和需求。

  智媒化时代以算法为偏向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推动传媒业生态的重构,新技术的变革带来媒体信息传播渠道的智能化革新,社交分发和算法分发的兴起为信息传播增加了新形式,也使得对事实的判断变得差异化。按照算法分发信息虽然节省了海量信息分发的难度,为用户提供个性化信息,但其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单一的算法分发并不能满足用户的多层次需求。

  算法分发事实过多依赖用户追求便捷信息的心理,将社交媒体的线索作为新闻生产的源头之一,这就引起传受界限的模糊及事实传播的随意性。新媒体赋权带来的网络去中心化、开放互动、多元共享等特点,为新闻机构和公众个体提供了极大的创作空间,事实获取的渠道和方式获得了解放,但信息的过度消费稀释了新闻事实的价值。

  算法机制隐含着新闻报道的伦理威胁,即算法中的价值观存在无法解读的偏向,甚至误导公众,原因在于记者编辑对新闻事实的筛选过程与算法工程师和程序员的思路并非完全一致,导致算法内容的片面化、机械化、人文色彩和价值判断缺失。当新闻业过多依赖算法迎合公众时,关注个体情绪化的信息推送增加则有可能降低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大量诉诸个体兴趣、情感和态度的内容则淹没了新闻事实,用改造的证据服从于既定的结论,扭曲了新闻真相。

  融合视角下真相的回归

  智媒化时代,事实和真相与数据的统计分析、推测判断及软件系统相联系,可利用的海量数据越多,在运算中越容易犯错误,得出结论的过程越艰难。以社会学的实证方法采集与处理新闻,注重微观真实而忽略宏观真实,形式的“精确”容易侵蚀总体和本质的“精确”,难以达到真正意义的真实,新媒体技术改变了事实表达的形式,挑战了新闻的基本“真理”。

  从根本上说,事实与人们的认识紧密相关,事实需要借助某种载体让更多人认知,无论是整体层面、个体层面,还是单一角度、多维空间,客观实在与主观选择总在相互作用。新闻报道讲求事实第一性,客观地反映事实,报道的出发点仍是真实性和新闻价值要素,编辑记者的新闻敏感和职业意识是透析事实的关键环节。保罗·莱文森(Paul Levinson)指出,媒介演化的趋势是不断地复制人类传播的自然模式,只有那些符合人类“自然”传播情境的媒体形式才能存活下来。因此,建立事实的判定标准以界定真相,需要从内在规律和外部规制两方面着手。

  一方面,准确把握新闻实践的内在规律。传媒产业的发展通过“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规律,不断递交整合市场资源的主导权。新闻传播同样也有规律可寻,这种规律不但不能丧失而且要得到强化和创新发展。新闻实践与理论总是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交互,人文性肯定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科学精神倡导对真实的探究和真相的挖掘,鼓励以批判的态度促进发展。长期以来,“新闻本位”“内容为本”是新闻传播人文精神的重要体系,把事实、传播者、接受者、传播渠道看作同等重要的环节,以内容为本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事实的本真。

  另一方面,自觉遵守新闻活动的外部规制。人们对正义和公正的朴素追求是社会持续发展的动力,新闻实践的有序发展需要外部力量的监管及管理机构的规章条例。同时,主流媒体的职业化群体作为事实的讲述者和记录者,在新闻事实的选择、鉴别、采集和加工过程中,有必要树立真实新闻的权威性,有效地挖掘真相,展开事实核查和把关,从而缩小公众在主观认知和客观实在之间的偏差。此外,新媒体技术作为事实传递的辅助方式,需要充分利用、发挥技术平台和应用模式的优势。

  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后真相”时代不是没有真相,而是以往接近真相的方式出现了漏洞,我们更需要高举真相的大旗,在宏大的背景下重建一个可以接近客观性标准的框架,不让真相留下的空位转移到主观性之上。从长远来看,要解决事实与真相的问题,必须尊重新闻实践发展的规律性,融合科学性和人文性。在历史选择和时间考验中,混乱和无序的状态会逐渐退出舞台,真相终将逐渐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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