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老建筑乃是留住上海的“年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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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8 13:36:27】

保护老建筑乃是留住上海的“年轮”

  上海自1843年开埠以来,中外建筑师建造了一批富有艺术性和技术性的建筑,尤其是进入20世纪,十里洋场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历史建筑更是密集。作为上海特有的历史文化遗产,风格各异、风韵犹存的老建筑堪为这座国际大都市的“年轮”。保护这些老建筑,说到底是旨在留在饱受沧桑、历经风云的“年轮”。

  城市,不仅仅是单体建筑的简单集合,也不仅仅意味着高楼大厦、立交桥、高架路的交相辉映,它还应该是活生生存留于城市空间和时间中的岁月痕迹、文化积淀,是一个民族赓续绵延的记忆载体,恰似一股从远古吹向未来的心灵之风。完善的基础设施、良好的生态环境、深厚的文化内涵、优秀的传统风貌、独特的人文景观,都是一个城市不可或缺的“板块”。因此,每个时代都要在城市建设中留下自己的“年轮”,保存城市的记忆,这是人类现代文明的需要。我们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点赞上海在城市更新过程中,积极有效地做好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1986年12月,上海被列入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后,旋即就提出了“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的概念;2002年,出台《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保护立法的范围由单个建筑及建筑群扩展至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建筑的范围也由近代建筑扩大为建成30年以上的历史建筑;之后几年内,上海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通知》及相关的道路规划等;2015年,亟须抢救性保护的历史街坊也被纳入保护范围。目前,上海划定44片历史文化风貌区、144条风貌保护道路、确定了2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58处市级优秀历史建筑。近日,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保护条例(草案)》昭显出一个立法新思路,即:“重典”强化老建筑保护。

  人们常说:“历史是有灵魂的”,在某种意义上说,那些历史建筑乃是载附着历史的灵魂。它代表了城乡不同历史阶段的精神面貌和建筑特点,乃至反映着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与居民的关联,蕴含着诸多的历史息码,历史建筑犹如一个区域的“活化石”,人们藉以确定自己身份的文化背景。欧洲从以文物保护为内容的《雅典宪章》发展到全面保护古建筑的《威尼斯宪章》,体现了对单体历史建筑的重视。后者作为一部古建筑保护法首次将Site(场地)加入,明确了“保护一座古建筑,意味着要适当地保护一个环境”。倘若破坏了人们熟悉的有历史意义的建筑,那将会在这个城市的历史版图上留下永远无法弥补的缺憾。一个城市的历史可读性当要有可读的对象,这个对象首先便是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

  上海改革开放以来,确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不止是经济领域的突飞猛进,政治领域的革故鼎新,整个社会景象也是“旧貌换新颜”。毋庸讳言,这个“新颜”的取得曾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其中便有一批历史建筑的灰飞烟灭。自市政建设的思路由“拆改留”转变为“留改拆”以来,上海越来越多的历史建筑得以完好保护、越来越多的历史风貌区得以高度关注,重新释放空间、梳理功能,向世人敞开怀抱,以不同的风格和角度,与人文情怀和城市生活有机融为一体,更完美地展现出这座国际大都市的现代风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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