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遴选公务员:2016年11月佛山市顺德区纪委(区监察局)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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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4 17:25:11】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2016年11月佛山市顺德区纪委(区监察局)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前。请参加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具体公告详情如下。更多广东公选考试备考资料,请点击中国公选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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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顺德区纪委(区监察局)拟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广东省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职位和条件

(一)中共党员,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正派,勤奋敬业,遵纪守法;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有公安局刑侦部门、纪检机关、检察院反贪部门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选调职位及相关条件:

选调

职位

职位

代码

选调

人数

性别

年龄

要求

学历及学位

专业

选调

范围

科员

1001

3

32周岁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

以上学位

汉语言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新闻学、行政管理、法学、刑事侦查、经济侦查

广东省

1.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2.必须已办理公务员登记。

备注:正在试用期的,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察的,违反计划生育和有关规定的,以及具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均不列入公开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确定选调人选,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1.按笔试成绩排名10:1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0:1时,全部考生进入面试。

2.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总分各100分;成绩总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

3.体检和考察:用人单位从总分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分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录用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实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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