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熟路况 山东枣庄一女子竟骑电动车上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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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2 22:18:20】

  3月28日上午10时30分许,枣庄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新城中队民警沿岚曹高速临沂方向正常巡逻,行至174KM峄城南收费站处时,发现一女子从出口匝道逆行上高速。

  在确保周边环境安全的情况下,巡逻民警通过车载喊话器拦停该女子,并驱车护送该女子从峄城南收费站驶离高速。

  经询问,该女子因对道路情况不熟悉,误上高速。民警向该女子普及了电动自行车通行高速的危害后,该女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通行高速的行为表示后怕。一番批评教育之后,民警帮助该女子重新规划好路线并再三叮嘱以后可别骑电动自行车上高速了,该女子离开时对民警表示了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枣庄高速交警提醒各位行人,切忌徒步上高速,请勿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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