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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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9 21:20:22】

  证券代码:000678 证券简称:襄阳轴承公告编号:2016-035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9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会议由高少兵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会议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27,664,659.67元。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78 证券简称:襄阳轴承公告编号:2016-036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127,664,659.67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127,664,659.67元。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78 证券简称:襄阳轴承公告编号:2016-037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号)的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30,532,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6.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825,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7,3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475,000.00元。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于2016年7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勤信验字【2016】第1099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16年8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与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根据公司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先行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本次置换金额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2、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27,664,659.67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9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27,664,659.67元。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127,664,659.67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127,664,659.67元。

  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127,664,659.67元提前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建设。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专字【2016】第1834号《专项审核报告》,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与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一致。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127,664,659.67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州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广州证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5、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鉴证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襄阳轴承管理层编制的《襄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止2016年8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注册会计师审核报告;

  5.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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