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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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1 20:22:16】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7-011

债券代码:128011 债券简称:汽模转债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3月6日14:00在公司1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年3月1日以直接传送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常世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根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调减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用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汽车大型复杂内外饰模具项目、汽车大型复杂检具产业化项目投资额。调整后,标的公司汽车大型复杂内外饰模具项目、汽车大型复杂检具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的差额部分由标的公司自筹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1、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用途

调整前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6,866.10万元,拟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具体如下:

调整后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4,268.90元,拟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募投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由标的公司自筹,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如下: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

调整前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上限为46,866.10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金额的100%。按照6.50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募集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72,101,692股。

如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导致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股份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以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本次配套融资具体发行数量将在取得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上限为44,268.90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金额的100%。按照6.50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募集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68,106,000股。

如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导致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股份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以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本次配套融资具体发行数量将在取得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根据调整后的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股份数量等内容,对本次重组涉及上述调整内容的相关文件同步进行修订。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的事项范围内,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中仅对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股份数量进行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以及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增加的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以 2016 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补充审计并更新了标的资产相关审计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6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更新了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公司批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述报告,并拟将上述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更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审计报告的议案》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需要依据更新后截至 2016 年9月30日的相关审计报告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更新资料及数据,以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事项,对《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做出相应修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就上述相应修订编制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修订及其摘要的议案》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7日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7-012

债券代码:128011 债券简称:汽模转债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3月6日14:00在公司105会议室召开。召开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子玲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根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调减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用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汽车大型复杂内外饰模具项目、汽车大型复杂检具产业化项目投资额。调整后,标的公司汽车大型复杂内外饰模具项目、汽车大型复杂检具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的差额部分由标的公司自筹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1、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用途

调整前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6,866.10万元,拟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具体如下:

调整后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4,268.90元,拟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募投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由标的公司自筹,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如下: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

调整前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上限为46,866.10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金额的100%。按照6.50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募集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72,101,692股。

如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导致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股份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以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本次配套融资具体发行数量将在取得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上限为44,268.90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金额的100%。按照6.50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募集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68,106,000股。

如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导致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股份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以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本次配套融资具体发行数量将在取得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根据调整后的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股份数量等内容,对本次重组涉及上述调整内容的相关文件同步进行修订。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的事项范围内,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中仅对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股份数量进行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以及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增加的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以 2016 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补充审计并更新了标的资产相关审计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6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更新了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公司监事会经审阅后同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述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需要依据更新后截至 2016 年9月30日的相关审计报告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更新资料及数据,以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事项,对《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做出相应修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就上述相应修订编制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3月7日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7-013

债券代码:128011 债券简称:汽模转债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3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进行调整。现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情况

1、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用途

调整前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6,866.10万元,拟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具体如下:

调整后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4,268.90元,拟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募投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由标的公司自筹,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如下: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

调整前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上限为46,866.10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金额的100%。按照6.50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募集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72,101,692股。

如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导致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股份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以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本次配套融资具体发行数量将在取得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上限为44,268.90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金额的100%。按照6.50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募集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68,106,000股。

如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导致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股份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以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本次配套融资具体发行数量将在取得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根据调整后的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股份数量等内容,对本次重组涉及上述调整内容的相关文件同步进行修订。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说明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的事项范围内,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中仅对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股份数量进行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以及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增加的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履行的程序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资产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对本次交易方案按照审批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如有关监管部门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新的规定,根据新规定调整、修改本次方案。因此,公司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说明

根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股份数量等内容,对本次重组涉及上述调整内容的相关文件同步进行修订。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7日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7-014

债券代码:128011 债券简称:汽模转债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804号)。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配合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积极准备答复和核查工作。鉴于反馈意见涉及的事项需进一步落实,反馈回复材料需进一步完善,同时由于申请文件中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已过,标的公司需进行补充审计和财务数据更新,预计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经与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一次反馈意见的申请,公司将于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详见公司2017-008号公告)。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回复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度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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