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实名举报“合肥房叔”获奖4万元 将捐给贫困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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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6 23:49:43】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讯因实名举报方广云, 王可翠、 方义虎、 陈志木等五人分别获得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给予的每人8000元举报奖励。“这个奖励对我来说更多是精神上的认可和鼓励。” 方义虎说。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 今年1到11月份, 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审查处理举报线索4528件。

举报人:

    这是对自己的认可和鼓励

“我不在乎数额,八千和八块是一样的,证明我是对的,更多的是给予我精神上的认可和鼓励。”

2012年开始,王可翠、方义虎、陈志木等五人多次实名举报,称曾任合肥瑶海工业园站北社居委书记的方广云以亲属及他人名义非法套取侵占拆迁安置房136套。

2014年12月26日,方广云一案一审宣判,因犯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法院一审认定,方广云在担任合肥市站北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协助政府从事拆迁安置工作中,非法贪污安置房15套;徇私舞弊,造成公共财产损失685万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6万元。

今年12月初,方义虎接到瑶海区检察院的电话,因举报有功,要给予他和其他4名举报人每人8000元,共4万元的奖励。12月14日上午,方义虎向瑶海区检察院提交了汇款账号。

对于奖励,方义虎表示很意外,“没有想到能够获得奖励,感受到我们国家法律的公平公正。我不在乎数额,八千和八块是一样的,证明我是对的,更多的是给予我精神上的认可和鼓励。”

方义虎还告诉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打算将这八千元奖励全部捐出去,资助贫困儿童上学,“我因为不识字,遇到了很多困难。现在生活也够温饱了,希望家庭困难的孩子能够接受教育。”

瑶海区检察院:

    举报材料对侦查提供帮助

“主要是为了弘扬正气,鼓励人民群众举报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犯罪,同时希望更多的人提供线索。”

瑶海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方广云被判决后,该院经过研究决定给予这5名举报人以现金奖励,“举报人的举报材料对案件侦查提供了一定的帮助,按照规定核定给予共4万元奖励,这也是我们院近年来发放的数额较大的一笔奖励。”

“发放举报奖励是对举报人举报行为的肯定和鼓励。主要是为了弘扬正气,鼓励人民群众举报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犯罪,同时也希望更多的人能为检察机关提供线索。”这名工作人员说。

省检察院举报中心:

    近几年实名举报不断增加

“我们鼓励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也会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昨日下午,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从省检察院举报中心了解到,2012年,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审查处理举报线索7252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1764人,发放奖金83.64万;2013年,审查处理举报线索8846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3166人,发放奖金146.53万;2014年,审查处理举报线索8179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111人。今年1到11月份,已审查处理举报线索4528件。

省检察院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举报线索是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重要线索来源。举报线索中,七成是贪污贿赂案件线索,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占三成。“就我们省近几年的情况来看,对方广云案几名举报人共4万元的奖励是比较高的,算是重奖了。近几年实名举报不断增加,我们鼓励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也会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嘉嘉 本报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 宛婧

时间轴

2012

方广云等3名社区干部被举报贪污、侵吞拆迁安置房136套。

2012.8.10

方广云因涉嫌存在严重违纪问题被新站区纪工委立案调查。

2012.9.13

方广云被移送瑶海区检察院立案侦查。

2013.6.6

合肥市外宣办称已查实方广云违规获取安置房19套。

2013.9

案件移送合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案件又退回补充侦查。

2014.9.29

方广云在庐江县法院受审,被控三宗罪。

2014.12.26

庐江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方广云有期徒刑二十年,其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5.1.9

庐江县法院对方广云作出逮捕决定,因方广云患有多种疾病,不能行走,庐江县看守所未予收押。

2015.1.10

方广云向庐江县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2015.3.24

庐江县看守所对方广云收监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相关链接

    检察院查哪些案件?

检察机关受理举报的范围是:群众对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贪污贿赂案件包含常见的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等罪名;渎职侵权案件包含常见的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罪名。

哪些举报人获奖励?

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应当对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奖励金额如何确定?

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数额和举报材料价值确定奖励金额。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二十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二十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

何时才能拿到奖励?

奖励举报有功人员,一般应当在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进行。

四种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举报的电话都是12309,需要向安徽省检察院反映问题的,加区号0551再拨打12309就可以啦。

来信举报

请将举报信邮寄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地址:合肥市祁门路298号;邮编:230022),您也可以直接邮寄到全省各市、县(区)检察机关举报中心。

来访举报

在工作时间直接到检察机关的信访接待室当面举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为了方便举报人员反映情况,已经在全省三级院启用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还能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连通。不用长途奔波,只要到距离最近的检察院递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就能向上级检察院反映问题。

网上举报

登录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的官方网站(),进入在线举报板块进行网络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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