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住了职业打假人,消费维权还得多点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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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7 23:08:03】

打假主要靠执法者还是消费者?这个问题在很多商家面前不值一提。

前些年,对于消费纠纷,商家提心吊胆的往往不是消费者,也不是执法者,而是一些职业打假人。对执法者而言,因精力有限,难以深入各个场所进行取证打假。对普通消费者而言,因受专业知识及能力的限制,即便买到了假冒伪劣,多数也放弃维权。而职业打假人有着利益驱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维权到底”,目的是拿到商家的3倍甚至10倍惩罚性赔偿。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业打假人数量迅猛增长,对于规范生产者、销售者的行为起到一定促进作用,但是,他们跟企业谈条件,甚至要挟搞变相敲诈,影响企业经营,也确实浪费了行政和司法资源。更明显的硬伤是,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并不是真实的消费维权,冲击着社会的诚信秩序。于是,国家又借助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形式,逐步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那么,问题来了,在没有职业打假现象情况下,执法部门如何贴近民生维权焦点,提高执法精准度?普通消费者如何拓展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

打假的要害在于举证不充分和执法不到位。取证的难易程度和投诉是否便利,决定了消费者是否选择投诉维权。从当前的消费环境来看,网络平台消费维权纠纷在逐年增加。执法者和消费者应该合力打造网络维权平台,让消费者快速获取有效证据,甚至开辟绿色通道,让消费者充分感受维权的便利,这是堵与疏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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