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已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达47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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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1 17:26:00】

胶东在线消息: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先后投入2亿多元用于烟台山外国领事馆近代建筑群的资产置换、保护维修和景区改造;投资3600多万元用于市区福建会馆周边环境改造整治以及内部修缮;投资2690万元对芝罘区朝阳街以及周边历史文化建筑实施整体维修保护和环境整治,有效保护了历史文化风貌。目前,全市已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有47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5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2处;已公布的省级优秀历史建筑93处,市级优秀历史建筑199处。全市登记注册的各类博物馆、纪念馆29家,馆藏文物10万多件(套)。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普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4962处,普查数量和质量均居全省第一。圆满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任务,登录文物信息数量10.3万件。

我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也进一步加大。我市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建立了市级保护名录,目前已公布5批共计113项,其中,烟台剪纸入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4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38个项目入选省级非遗名录。

烟台市已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达47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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