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冤案:江西高院在害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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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8 18:12:24】

乐平冤案:江西高院在害怕什么?



【法治公会】

整理丨大案



@徐昕:【真凶出现:江西乐平黄志强四人特大冤案】受刑讯生不如死,判死缓已关14年。无作案时间;无指纹鉴定;无犯罪工具;无埋尸现场;无分尸现场/痕迹;四人无身溅血迹陈述;无赃物去向;无共同故意,有被告人间无交往。律师坚信奇冤,呼吁立即再审。


鉴于律师多日要求阅卷,江西高院@红色天平 一直拒绝,呼吁此案由@最高人民法院 指令外地高院复查。



乐平冤案:江西高院在害怕什么?



2000年5月24日,江西省乐平市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被发现死于乐平市登高山东侧田坂处,女青年郝强同案失踪。公安近两年没破案。2002年5月25日,程立和因涉嫌销赃被拘,“交代”抢劫杀害蒋泽才和轮奸杀害郝强,“同案犯”为同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汪深兵。黄、方、程被抓;汪深兵在逃,2013年6月14日被抓,2014年6月19日被取保候审。


2003年7月7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四人死刑,立即执行;2004年1月1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2004年11月18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没有任何新事实、新证据的情况下重审仍判四人死刑,立即执行;2006年5月31日,江西高院改判四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改判理由是含糊不清的“鉴于本案具体情况”。判决后,四人及家属多年坚持申诉。


2004年后,乐平当地又发生多起抢劫强奸杀人案。2011年11月,方林崽被抓,供认犯罪。指认犯罪现场时,方对同村两妇女说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案也是他犯的,话没说完就被警察捂住嘴带走。2013年12月,方林崽案开庭,方说我没做的案件你们指控,我做的蒋泽才案却不指控,审判长打断。庭审后媒体报道,检察院撤诉,补充侦查,至今未开庭审理。


此案先后有几十名律师参与代理,多名学者参与案件研讨,大家对案情进行了谨慎分析,结合律师大量的调查取证,一致认为此案是一起特大冤案,具体理由如下:


1.真凶方林崽出现,其供述的犯罪事实与作案手段与乐平5.24案现场勘查、尸检报告高度一致,四人冤情明显;


2.四人无作案时间。案发时,有人证明黄志强在家睡觉,方春平在家看电视,程立和在福建打工,程发根在景德镇打工且有银行取钱收据佐证;


3.现场未采集到五人的任何指纹、脚印、精液、精斑、DNA等客观证据。案卷显示,五人作案时未戴手套,现场搜集到3个兔牌烟盒、27个烟头、毛巾、红色上衣、高跟鞋、摩托车等物,警方均未提取到五人的任何指纹、脚印、精液、精斑、DNA等客观证据;


4.无犯罪工具。认定五位被告人行凶都带刀,但在警方侦查中一把刀也没找到,且被告人供述的凶器含糊不清,无法准确描述凶器特征;

5.无埋尸现场、分尸痕迹。若把已“掩埋”的尸体挖出来分尸,原埋尸处总该有痕迹,但公安却无埋尸现场的笔录和照片,勘验笔录无埋尸现场,四人指认的分尸现场没有血液、血块、碎骨、碎肉渣、切痕等任何痕迹;


6.荒唐的分尸现场。案卷显示分尸时间是“次日中午”,而乐平公安现场勘查笔录记载,这天上午7:30-16:30公安已封闭现场,进行勘验。埋女尸的“现场”离发现男尸现场仅300-500米远,五人不可能在公安眼皮底下“碎尸”;


7.无主观共同故意。汪深兵陈述,他只与程立和较熟,黄志强和方春平只是听过,程发根相差十几岁,根本没交往,不可能共同强奸杀人;

8.原审判决认定五人乱刀砍死蒋泽才,但除程发根外没有一人有身上溅到血迹的陈述,且事后几人还去夜宵摊吃夜宵至凌晨4、5点才回家,非常不合常理;


9.原审判决客观证据严重缺乏,主要靠稳定性极差的言词证据定案。原审据以定案的十五组证据中,有十组是言词证据,仅有的五组客观证据中,没有一组证据能将犯罪现场与五名嫌疑人联系起来;


10.四被告人在律师会见及开庭时均再三坚称遭受严刑逼供,生不如死,并当庭翻供,十几年过去了,四被告手腕上的伤疤清晰可见;


11.原审证人推翻先前证词,称当年系在公安的压力之下,指证四被告人的;


12.原审辩护人均作无罪辩护,坚信是特大冤案。一当地律师庭后被刑拘7天,直到答应退出辩护才被放。


13.原审认定的“同案犯”汪深兵被取保候审,足以说明此案的指控依据严重不足。否则,共同的杀人、强奸、抢劫犯罪,怎么可能其他人被判了死刑,而汪深兵被取保候审呢?


这是一起与呼格吉勒图、聂树斌案极其类似的典型冤案,其中的过程可能更为曲折。现四被告人已入狱14年,这起案件的“真凶”被抓也将近4年,司法机关不仅迟迟不予复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甚至连案卷都不给申诉代理律师查阅,多次拒绝律师合法阅卷要求,目前律师已在江西省高院连续交涉进入第九天,江西省高院仍在捂盖子,阻挠律师合法阅卷。


乐平冤案:江西高院在害怕什么?




徐昕:阅卷难是个相当普遍的问题


阅卷难不仅体现了司法专横,也主要在掩盖冤案的真相。呼格案,我大概是阅卷的民间人士的第一人,一看案卷,马上就可以看出是特大冤案。


我本人也正在亲历阅卷难。10天前,我到天津河西法院阅卷,只让看审判电子卷,缺内容,侦查卷、检察卷不给。昨天,再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阅卷,还不给全卷,且只能打印,不够清晰,提出希望复印,不被允许,要求拍照,不让,封面目录办案信息封底物证目录不给......徐秋立法官说跟领导汇报,但最终竟不同意。我不是死磕律师,只能恳请张建国院长,保障律师的阅卷权。


而且,我所接触的数十家法院中,@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及其上级法院天津二中院,法官对待律师的态度可谓全国最差,没有之一。天津的朋友也说,这两家法院比天津一中院差得多。


昨天上午,河西法院的某法官多次手指着我骂,我说律师有权阅卷,他说我不懂法,我说打印的不清楚,他说我矫情,我劝当事人冷静,他说我煽动。下午,与自称许庭长的人协调,希望他向院长反映不给阅卷的问题。但他态度强硬地说:院办决定既不让你阅卷,就是最终决定,没什么好谈的。我说希望能反映一下,你们再研究一下,我认为应当保障律师阅卷权。但许庭长竟说:“你一个律师管得着法院吗,能指导法院工作吗,我们用你教吗!”


去年朋友让帮忙的小案子,天津二中院梁辉法官安排的开庭时间有冲突,因为浙江社会抚养费的案件开庭,当即提出,希望商量换个时间,梁辉态度极恶劣,从未见过的恶劣,面没见,就开始训律师,牛气冲天,书记员也牛哄哄......开庭时审判长王庆娟也数次无理打断律师发言,态度很不好。不是为了当事人的利益,真想当场爆发。此案亦属冤案,但当事人瞻前顾后,正在考虑是否申诉。当训律师成为法官的习惯,民众接近司法该有多难,更不用说实现正义了。



@黄思敏律师

第九天了,@红色天平 必须面对律师阅卷的问题。“江西乐平冤案”,疑似真凶方林崽出现,黄志强等四人被判死缓仍在狱中。此案为八无:无作案时间;无指纹鉴定;无犯罪工具;无埋尸现场;无分尸现场及痕迹;四人无身溅血迹之陈述;无赃物去向;无共同故意,有的被告人间毫无交往。



@周泽律师

【江西高院正把律师执业活动逼成街头运动】为推动乐平黄志强等四人特大冤案平反,多名律师在江西高院门前抗争阅卷权多日未果!江西高院或发生庆安式次生灾害,院长张忠厚危矣!




回复 聂树斌、寻衅滋事、邱兴隆、区伯、李庄、死磕、告密者、拆迁、贺卫方、PX、周老虎等关键词,获取往期精彩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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