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没谈成 却被中介无故扣了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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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7 13:47:07】

  “中介公司说非得等到房主出面,三方解约后才能退钱,还要从中扣掉2000元。”郑先生说,眼看房子买不成,他屡次找中介公司讨要已交的10000多元钱,却被一拖再拖。

  昨天下午,河南商报记者跟随郑先生来到上述中介公司,一吴姓经理解释,这套房子是老两口所有,目前老大爷过世,老太太想卖房,但需要子女承诺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还需要提交老大爷的死亡证明。但目前,死亡证明办理遇到些困难,才导致合同不能按约履行。

  针对郑先生关于被委托的洪先生没持委托书的质疑,吴经理称,合同中有规定,需要卖方本人持房产证或被委托人持房产证、委托书才能签订合同,郑先生在明知对方非房主本人且没有委托书的情况下签了合同,视为自愿行为。中介方面会在本周末安排买方、卖方、中介三方会面,无论房主出面与否,中介都会给郑先生退钱,但要扣掉2000元。

  【疑问】

  2000元扣款合理不?

  对于2000元扣款,,吴经理解释,郑先生此前曾到公司“闹事”,并影响到了公司一桩即将谈成的生意,对公司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你有你自己的脾气,我们公司也不可能让人把牙打碎了往肚子里咽。”

  但吴经理并未给出这2000元扣款的计算标准和依据条款,他只说,中介公司这边也很想促成交易,但目前因卖方的原因导致交易迟迟不能进行,“到时候三方谈判,如果卖房者愿意出这2000元,就由他们出,如果他们不愿意出,就从你这里扣,或者你走法律途径起诉卖房者。”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说,在委托第三人出售房屋的过程中,被委托者必须持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在交易的过程中,中介承担有保证交易安全的责任,如果在交易过程中出现问题,中介应承担相应责任。

  “中介公司收取的2000元钱是不合理的,因为它没有为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李律师说,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可以与之协商或者走司法途径解决。

  原标题:郑州市民买二手房未成交 中介莫名其妙扣除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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