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男子付2万定金买房 签了买卖居间合同房主不卖了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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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2 16:29:43】

西安男子付2万定金买房 签了买卖居间合同房主不卖了被起诉

  庭审:原告认为原因是房价上涨

  双方同意调解

  对于被告的答辩,原告代理人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昭提出,被告之所以拒绝履行合同,实际原因是涉案房屋价格上涨,被告要求原告加价,原告不同意,于是被告就拒绝履行。

  原告方认为,《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在合同存在继续交易的条件下单方拒绝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即使是所谓的租赁问题没有解决,也是被告原因造成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被告应向原告承担违约责任,被告与承租者纠纷应另案解决。

  同时认为,房屋租赁问题并非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根本原因,被告应按约定履行过户手续,再由原告处理与承租者的关系,原告可以继续出租,也可以选择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

  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后,双方均同意调解,苗涛提出了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按合同约定赔偿两种意见,被告代理律师表示将转达给被告。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调解,法庭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签合同时买卖双方要注意这些

  随着近年西安楼市的大幅变动,有关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不断增多。那么,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该注意什么?如何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购买方来说,要认真审核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尤其是房屋的房款、面积、是否存在银行抵押等情况。如果房屋正在出租,一定要问清楚房屋的出租关系是否能解除。”未央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杨宁提醒,买卖双方要尽量约定好签订网签、过户、办理资金监管等的时间节点。卖方应诚信行事,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此外,卖方还要确保自己的房子符合交易条件,目前二手房交易的制式合同中,如果房屋不能出售,中介公司一般会将违约条款写在卖方名下,如果出现问题,卖方要承担相应责任。(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华商报记者 宁军 实习记者 于震 摄影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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