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 楼市限购细则

阅读:

【2017-04-11 20:01:18】

济南出台 楼市限购细则

王志

新华社济南1月22日电(记者 王志)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济南楼市限购细则,明确规定外地人在济南市部分区域限购1套住房,且须3年内至少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

济南市规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对在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范围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济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暂停在济南市部分区域(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向其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无住房的非济南本市户籍家庭在济南市部分区域限购1套住房,且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在济南市市区及三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济南市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切实履行对购房家庭资料核验和购房资格初步审核等责任与义务。对于不符合限购条件,采用网下或滞后网签、逾期不办等行为规避限购政策的,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处置。

上一篇:30余房企签署“楼市公约”助力长沙楼市健康发展 下一篇:“楼市心理调查”系列之三:房价暴涨背后的囚徒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