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热议新《消法》如何维权支持职业打假

阅读:

【2017-10-19 16:47:15】

网络购物:“七日冷静期” 注意网页保存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平台的建立,网络购物逐渐成为很多人热衷的消费形式。但是近年来,网络购物各种弊病和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

据了解,这次实施的新《消法》,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定以来的第二次修正,还配套规则包括:《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以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

“在新《消法》中,还与《侵权责任法》呼应,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连带责任。”赵俊杰介绍,《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当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用户侵权,如果不做处理,比如断开链接、删除或屏蔽等,就要承担连带职责。这次新《消法》也明确规定了这一点。

“新《消法》还规定了七日冷静期制度,也就是我们说的‘后悔权’。”赵俊杰表示,这次从法律层面对网购、邮购等新型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做了有益探索。

“在网购的过程中,网页保存对消费者维权是一个很重要的步骤。”赵俊杰介绍,从下单到付款,每个流程的网页都保存截图,如果能有公证员公证是最好的,这样对后面的维权是有力的证据。

对于记者提到的“一般消费可能没有时间或能力去请公证”的情况,赵俊杰补充说,只要能证明事实的材料都能作为证据,公证是加强了证据的效力,并不是每个证据都要公证。

职业维权:支持“打假” 有利清洁消费环境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批又一批的职业维权人,被称为“职业打假人”,他们知假买假,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从而获取赔偿。有人更直呼他们“打假斗士”,有商家则称是“职业索赔人”。

据了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及其相关的规定,消费者对应的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主体。赵俊杰认为,职业打假人,严格来讲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

“我们不是刻意去找假冒商品,而是在日常生活消费中,比较细心看一下有没有问题。”职业维权人张波告诉记者,他们也是消费者,只不过稍微精明一点,懂得去发现问题。

“说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我个人倾向于说是‘疑假买假’。”龙著华表示,职业打假人在消费过程中,先是怀疑这一商品,再通过第三方机构检测后才知道是假的,然后进行维权索赔。

龙著华指出,职业打假人的存在与当时的消费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政策不完善是有关系的。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在经济地位、获取信息的渠道等方面都处于相对优势地位,而消费者则处于弱势。“很多职业打假人都曾在消费过程中受到各种损害,可是到有关部门反映投诉未果,最后只能靠自己个人力量,为改变这样的消费环境而作些努力。”龙著华表示,他对这种行为持支持态度。

“我觉得知假买假的行为,主观上是为自己的利益,客观上清洁了消费市场。”广东省消委会副会长罗卫光指出,不鼓励消费者知假买假,更多鼓励消费者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到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维权建议:做理性、细心、勇敢的消费者

新《消法》的实施,被称为是消费者与职业维权的“福音”。从事法学研究多年的教授龙著华表示,其中很多规定跟消费者权利的行使和保护密切相关。

“我呼吁大家要做个理性的消费者,”龙著华建议,消费者要好好了解新《消法》的规定,熟悉在消费过程中享有哪些权利,当受到侵害时可以怎么做。“还要做个细心的消费者,保全消费证据,做个勇敢的消费者,当权益受侵害时要敢于说‘不’。”

作为有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的律师,赵俊杰对于消费者维权,尤其是法律救济方面,他建议消费者在付款前要明了商家游戏规则,交易后妥善留存交易凭据,若发生争议的话,应该谨慎记录交涉过程。“这样,才可以对后续的行政、民事甚至刑事救济做好准备。”

“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大型国企要起表率作用。”龙著华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新《消法》不断完善的情况下,经营者也要顺应民意和社会制度的进步,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要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尤其是大型的国企和央企,要起到表率的作用。

【1】【2】

专家热议新《消法》如何维权支持职业打假

上一篇:中国打假第一人:打假22年年入千万 曾怒撕小米叫板淘宝 下一篇:吉林森工露水河刨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