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顾客“打假” 全程“摄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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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7 11:16:16】

本报讯 两名顾客身带摄像机、相机等设备,在南明区一药店买了一堆保健品后离去。不久后,两人手持近十张“法律法规”返回药店,盯着“假一赔十”承诺牌讨说法,称保健品商标不清,药店售卖假药。

据该药店曾店长介绍,这两名顾客是在5月19日上午10时许来到药店的,在售卖某品牌保健品的专柜前徘徊了一个小时后,买走7盒价值976元的保健品。当日下午1:30,这两名顾客返回药店,并提出药店打印的发票和自己购买的产品有两款型号不对,要求重新改打,并掏出摄像机和相机对着产品和药店的收银台及周边环境进行拍照、录像。

“那个男顾客还特别提出要拍摄药店之前贴的一张‘假一赔十’的承诺牌,并询问是不是真的。”曾店长说,这两名顾客听到肯定答复后,离开了药店。当日下午15时许,他们又一次返回药店,手里拿着近十张各种“法律法规”,并称其购买的保健品贴牌上有“套牌”出现,误导顾客,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怀疑其购买的保健品有问题要求赔偿。

昨日下午记者在该药店看到,这两名顾客购买的其中一款叫“惠普生蜂胶VE软胶囊”的产品,外盒标签上除写有惠普生几个大字外,还写有“益生缘牌”小字样。其中一顾客张女士说:“本来是冲着惠普生这个品牌来买的,现在药盒上又出现个益生缘牌,很容易误导消费者。”一起前来讨说法的林先生说,这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称自己在多年前就是中国法学会和贵州法学会的会员,坚持为自己维权并讨要说法,要求按照该药店公示承诺给予其购买产品的十倍赔偿。

在该药店里,曾店长向记者提供一份这两名顾客下载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文件,上面显示打印日期为当天11:23,“也就是说,他们是有备而来的。”曾店长说。

事后,惠普生保健品贵州总代理商杨经理和况经理赶到该药店,并向两位顾客出示了《产品国药准字批文》、《工商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书》等相关复印件。杨经理说,所售卖的产品均有相关合法手续,不怕查。鉴于两名顾客耽误的这两天时间,杨经理提出给予误工赔偿费500元,并退还所购全部产品,但对方表示不予接受,并提出将继续维权。

(本报记者 张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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