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楼市房产新政策权威解读

阅读:

【2019-06-16 17:00:33】

  开栏语:进入2015年以来,伴随着“3·30”、“辽九条”、“本13条”等房产新政的落地,本溪楼市逐渐摆脱房地产业整体低迷的困境,而随着2015本溪春季房交会的成功举办,新房、二手房的成交市场也终于开始回暖。本溪楼市始终牵动着山城市民的神经,新政影响、房价走势、棚改拆迁、经济适用房等核心问题,都与山城市民息息相关。为搭建山城市民置业的桥梁,《本溪日报》特推出“山城楼市”栏目。


  本栏目旨在全心全意为百姓购房服务,将对“3·30”等系列房产新政作权威解读,对房地产市场研判作正确引导,通过专家解读、百姓视角、调研分析,让山城百姓充分了解本溪楼市,本栏目将联合市建委、市房产局等政府部门,将最权威、最息息相关的楼市信息带给大家,为购房者提供最准确的资讯和购房参考。


  全面启动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


  加大住房货币化补贴力度,扩大住房补贴范围和规模,在现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轮候制房补政策基础上,对机关、事业单位符合申请货币化补贴条件的职工,凡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且已支付全额购房款(含按揭贷款)并缴纳契税的,可按即买即补方式申请住房补贴。同时,启动县(区)住房补贴政策,扩大到县(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要相应启动住房补贴工作,每年安排一定量专项资金,本钢房补资金使用范围要扩大到全市楼盘。


  【解读】


  1、市本级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含差额拨款单位)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后,由市财政负担相应的住房补贴;


  2、具备实施住房货币化补贴条件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后,由本单位负担职工的住房补贴;


  3、县区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在县区正式启动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后,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县区财政负责;

上一篇:最新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全文) 下一篇:今年一季度北京房产租赁平淡 住宅租金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