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周恩来如何对待群众来信”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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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3 21:01:20】

  1951年6月7日,经周恩来签署,政务院(即国务院前身)正式颁发了《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作为党和国家的杰出领导人,周恩来一生函复人民群众来信多达七八百件,尽管数量庞大,问题各异,但其共同的主题都是对人民利益和群众疾苦的关怀与重视。

  周恩来一贯把人民来信当成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处理群众来信中,不少都是在接信当天就予以回复,对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他不是一批了事,而是要求相关部门、地方或具体责任人汇报处理情况,并对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周恩来处理群众来信的态度,体现了他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更体现了他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的为民情怀。

  群众来信是对领导干部的信任与期盼,是群众与领导干部沟通的“绿色通道”,然而在现实中,这条“绿色通道”却经常出现“通”而“不达”或“达”而不办的现象。有些领导干部热衷于政绩工程,把群众来信当成“鸡毛蒜皮”的小事,或束之高阁,或一批了事;有些领导干部把群众来信视为“骚扰”、“麻烦”,能躲则躲,能拖则拖;有些领导干部则以事务繁忙、无暇批阅为借口,敷衍塞责,虚与委蛇。这些现象,不仅直接伤害了群众的感情,也让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心无百姓莫为官,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给党委和政府写信,更多的是反映问题、表达诉求,领导干部应该把批阅群众来信作为一门必修课,及时了解群众的所急所需,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意见、诉求,对确实损害群众利益的部门或官员要认真追查,“一竿子到底”,切实给群众一个负责任的说法。领导干部只有把来信群众当亲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诉求当家事,才能增强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无尽的智慧。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我们的党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需要紧紧依靠群众,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来信是架起群众与干部之间情感交融的桥梁,领导干部亲自批阅群众来信,能够听到群众最真实的声音,了解群众最真实的想法,汲取群众最广泛的智慧,对改进工作、提高为民服务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然,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群众可能更多的通过网络与领导干部对话,不管哪种方式,都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用真心、真情对待群众反映的每一个意见和诉求,真正实现政声与民意的和谐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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